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师德建设,努力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,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,传递正能量,凝聚精气神,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,树立、宣传一批身边的教师楷模,展示他们默默无闻、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,引导更多的人关注教育、关心教师,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,在全校掀起人人争做“最美教师”的热潮。
二、参评对象
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师(含代课教师)。
三、评选名额
一至六年级组各1名,行政组1名、幼儿园2名,特别推荐1名(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直接推荐)。
四、评选标准
详见《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校教育教学品质服务细则暨“最美教师”评比标准》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推荐申报:
1.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;
2.违反学校管理制度,情节较严重的;
3.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;
4.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;
5.向学生推销、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,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;
6.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。
五、评选程序
1.申报推荐阶段(2018年6月19日—2018年6月22日),公布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,在校园内营造氛围,宣传本次活动目的和意义,各办公室填好推荐表,上报学校工会。
2.组织评选阶段(2018年6月23日—2018年6月30日),工会组织对推荐的教师进行评议,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评议占30%,家长、学生评议占50%,同事评议占20%。总得分不低于90分(满分100分)。
3.公示阶段(2018年7月1日—2018年7月7日),对评选出的十位“最美教师”,进行公示。
六、组织机构
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,成立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领导小组,成员名单如下:
组长:吴永华
成员:侯珍珍、王晓芬、王 勤、侯 亮、沈 婷、顾婷婷、各年级组长
七、奖励办法
对评选产生的10名“最美教师”,于教师节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,先进事迹在学校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。
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校工会
2018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