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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16-06-12浏览次数: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促进教师队伍竞争机制的形成,激励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,建设一支师德优良、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,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,根据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二、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

1.工作满1年以上的教师(含代课教师),已经取得区级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在此范围内;

2.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能认真履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;

3.一学年中出勤天数不低于上班总天数的95%。

4.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本科或本科在读,且当年学习成绩合格。

5.学年内至少进行一次校级公开课和发表文章一篇(或一次讲座、交流)。40周岁以上的教师以上两者须具备其一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,每学年评选一次。评选出的骨干教师总数不超过全校教师总人数的8%。一、二、三等奖人数按上报并且通过人数的20%、30%、50%确定。

四、评选方法及程序

1.个人申请。每年6月份根据学校通知,由参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,填写好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材料。

2.审核评分。按《评比细则》审核,确定分值。

3.根据分值进行排名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进行公示。

4.有下列情形之一,取消评选资格:

①学科质量明显低于同年级整体水平。

②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
③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每学年评选出“骨干教师”若干名,在绩效考核中进行奖励。一等奖1000元,二等奖800元,三等奖500元。获评学校骨干教师称号的老师,竞赛获奖奖励等与骨干奖励两者就高发放。

六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

组 长:吴永华

副组长:侯珍珍、王晓芬、黄静娴、王 勤

组 员:张伟文、钱 峥、侯 亮、许文明、朱 萍

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,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,未尽事宜由学校骨干教师评审小组讨论决定,并由校长室负责解释。

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校

二○一五年六月

附《骨干教师评比细则》:

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校骨干教师评比细则

( —— )学年度

姓名: 任教班级学科:

学历: 职称:

一级

指标

二级

指标

评价标准

赋分

等级分值及权重

自评分

审核分

优秀(1)

良好

(0.8)

合格

(0.6)

师德师风10分

爱岗敬业

爱事业,讲正气,讲文明,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,无家长投诉、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。

2

爱学校,讲大局,求声誉,自觉履行教师职责,工作认真负责。

2

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。

2

服从安排

服从学校的安排,以积极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。

2

及时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临时任务。

2

课题研究30分

论文获奖

市级或市级以上3分;区级2分;校级1分。(文章获奖二、三等奖的下降一级计分)

5

文章发表

市级或市级以上3分;区级2分;校级1分。

5

课题研究

承担市级以上课题10分,区级课题6分,校级课题3分,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。主要成员者分值减半。

10

教学研究

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、研讨课。(非汇报课之类)

5

交流讲座

业务培训主讲或者进行经验交流。区级及以上5分,校级3分。

5

教育教学实绩70分

班级管理

班主任(副班主任)工作认真负责,所教班级班风正,学风浓。

15

教学质量

教学“七认真”工作踏实认真,任教学科质量高于校内同年级班级水平。超过区平均另加10分。

20

教学竞赛

参加各类教学竞赛:市级及以上10分,区级8分,校级4分。二、三等奖分值减半。

10

基本功

参加基本功竞赛:市级及以上10分,区级8分,校级4分。二、三等奖分值减半。

10

指导培养

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,并取得成效。

5

辅导学生

市级或市级以上3分;区级2分;校级1分(同一竞赛项目只取成绩最好的一名学生计分,二、三等奖减半;团体项目200%计分)

10

其他加分因素

10

评议得分

评审小组、教师、家长评议情况

30

总得分

120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请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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