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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身活动安全须知

发布时间:2017-08-28浏览次数:

1.健身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安排。

2.健身人员要注意生命和财产安全,患有高血压,心脏病、其他易突发的重症疾病患者及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,请不要参加本场地的锻炼。

3.健身活动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场地进行个体或商业行为。禁止利用学校场地从事违法的、不健康的、伪科学的、危险等一切与健身无关的活动。

4.爱护体育活动场地、活动设施及绿化,对体育场地、活动设施、及绿化造成损坏的,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对有意破坏体育设施及其它设备设施者,应照价赔偿,并取消活动资格。

5.进入场地的活动者,必须穿运动胶鞋、橡胶帆布鞋或软橡胶鞋。禁止穿皮鞋、高跟鞋或足球鞋入内。

6.请勿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和宠物进校活动。

7.不推拉和挪动场内的任何设施;不攀爬篮架,扣、拉篮圈;不攀爬、推拉或用任何物体冲击围栏;禁止摩托车、自行车、直排轮、滑板车及其它一切车辆进入场内;禁止在场内乱刻乱画、张贴广告。

8.文明锻炼,请勿在场内吸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垃圾,不随地大小便。

9.参加或观看体育活动人员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避免不必要的损伤。

10.在场地内进行比赛或活动,要发扬体育道德精神,严禁嬉戏打闹或滋事。

11.活动期间学校仅提供设施、场地,其它锻炼器材(如:足球、篮球羽毛球等)由健身者自备。

12.活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,请在校外合法停车区域有序停放。

13.活动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区域,不得携带学校物品出校,一旦发现,取消活动资格。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
14.进入场地者必须服从学校管理,遵守规定,如有违反者,将进行说服教育,校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场地活动或责令其离开学校场地。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,并取消活动资格。

15.各类健身者在开放场地活动中,不慎发生意外伤害时,由受伤害者个人负责承担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

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校

2017年9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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